公安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公安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
实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我县公安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公安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组织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领导干部队伍,为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职位设置
此次进行竞争上岗的职位有6个,其中正科级职位4个(分别是葛坡、福利、新华派出所所长、白沙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年轻干部职位2个,竞争上岗只竞争职位资格,不竞争具体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综合竞争者笔试、演讲答辩、测评和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再安排具体职位。
三、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人员为县公安局在职在编民警,并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竞争正科级职位(指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大队队长等职务)需担任副科级职务满三年或者已经是正科级民警;竞争副科级年轻干部职位(指派出所副所长、大队副队长等职务)需任科员三年以上或者已经是副科级民警。(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1日)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
(四)竞争正科级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竞争副科级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初
把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县公安局各队(室),并召开县公安局全体干警大会,动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干警积极参与竞争上岗。
(二)组织报名: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8-11日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浅蓝底标准免冠彩照2张(含电子版),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一式两份。《竞争上岗报名表》请到富川党建网、县公安局内网自行下载。
(三)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中旬
先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审定后将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予以张榜公布。如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数与职位数之比达不到7:1的,则按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数与职位数7:1的比例重新确定竞争职位数。
(四)组织笔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县公安局负责落实。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基础知识、法学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基础知识、公安队伍建设及管理基础知识、公安应用文常识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竞争上岗的总成绩,并张榜公布。
(五)演讲答辩:时间安排在2010年9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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