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期满考评实施办法
为完善劳务派遣期管理,规范续用流程,省级分公司应积极推进劳务派遣人员期满考评工作,依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用有关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原则:
(一)基于年度考核,对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综合性考评。
(二)各省、市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劳务派遣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考评实施。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考评,确保考评结果的真实有效。
(四)考评结果直接应用于劳务派遣协议的续签与终止。
二、考评内容:
综合考评内容包括:
(一)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应用派遣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称职(良好)、基本称职(待改进)、不称职(亟待改进);
(二)工作态度及表现。采用行为评价,根据劳务派遣
1人员的行为表现,围绕责任感、团队协作、学习能力、劳动纪律4个主要方面进行考核评分,由被考评人所在单位或部门组织考评,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三)专业知识技能。为了胜任工作任务,实现标准的可接受的工作绩效所必需具备的从业资格、职业技能。派遣期内获得专业要求的从业资格、技能需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备案。
(四)个人奖惩情况。派遣期内获得的相关荣誉或惩罚作为考评的参考项,根据奖惩情况相应增加或核减工作态度及表现得分。具体方法如下:
奖励。派遣期内获得省、部级或联通总部综合性表彰、本专业相关同级别荣誉,每项奖励加10分;省级分公司综合性表彰或本专业同级别荣誉,每项增加5分。
惩罚。派遣期内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每项扣减5分、警告扣减10分、记过扣减15分、降职(降级)扣减20分、留用察看扣减30分。
三、考评组织实施
(一)各省级分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派遣期期满考评实施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各级人力资源部建立派遣期管理台账,提前一个月以上时间通知派遣期即将到期人员及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考评。
(三)所在单位或部门组织考评人就被考评人的工作态度及表现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综合被考评人派遣期内年度考核、工作态度及表现、专业知识技能、个人奖惩情况综合评定最终考评结果。
四、考评结果及应用
(一)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根据派遣期内年度考核、工作态度及表现、专业知识技能、个人奖惩情况,参照下表综合确定。
不具备岗位所必需的从业资格,考评结果视为不合格。
(二)考评结果的应用
1、期满考评结果为“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续签劳务派遣协议。
2、期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公司将不再续签派遣协议,原派遣协议在到期之日终止,各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手续。
附件:工作态度及表现评分办法
附件:
工作态度及表现评分办法
工作态度及表现评分主要采用行为评价,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行为表现,围绕责任感、团队协作、学习能力、劳动纪律4个主要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人。工作态度及表现考评,采取考评人部门负责人、直接主管与劳务派遣人员互评相结合的评分模式,具体权重如下表。
若考评人的直接主管与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则部门负责人考评权重为70%。
(二)工作态度及表现的考评指标
1、责任感与创新。对本岗位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并在本岗位工作中积极创造新优势。
2、效率与效果。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并把握上级意图,判断正确;工作计划性与前瞻性强,并能够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成效显著。
3、合作与服务:善于沟通协调,及时、有效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与冲突,提高团队工作效率,在
公司内、外部价值链中,合作与服务能力强。
4、劳动纪律。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主动、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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