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公司工会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经验材料
工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调研能力,理顺基层工会组织关系,严格履行集体劳动合同,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烟草公司工会于2003年8月成立,2004年,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在公司党委、工会的领导下,以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为工作重心,进一步理顺了基层工会组织关系。设立了工会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事,成立了经济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经职工投票选举产生了各委员会的委员,并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任,还与劳资科、保卫科共同成立了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组织结构得到了健全和完善。
2004年,为了更好地做到有制度可依,依制度而行,凭制度考核,公司工会依照《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强了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和健全了职代会制度、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制度、司务公开制度、困难职工及家属帮困制度等,由于制度健全,工会工作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系统规范、重点突出。
加强职工维权工作,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均为100,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侵权事件和劳动纠纷。把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当成工会工作的一个重点。2003年底至2004年初,按照省公司工会要求,在政工科的配合下,工会对全市广大职工的思想状况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研究。通过采取发放问卷,分别与中层干部、党员、普通职工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今后的工作重点,报告中的大部分合理化建议得到党委的采纳。2004年3月,在全省烟草系统工会调研报告评比活动中,荣获了第一名,并被国家烟草专卖局主办的《烟草政工通讯》全文刊载。
2004年工会工作坚持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与党委政工科密切配合,每个季度都有针对性地到三个县(区)公司开展调研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调研方式,更好地掌握了全市烟草职工的思想和意愿。这些工作的开展,彻底扭转了基层工会组织松散、管理涣散、甚至有名无实的状况,市、县(区)两级工会在职工中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既是职工的民主权利,也是职工应履行的义务,是职工主人翁地位权利的落实,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推动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职代会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2004年,市公司工会以推进司务公开工作为重点,在职代会的开会和闭会期间,积极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工会主席都要代表广大职工参加党政联会,反映基层意见、职工意见,把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反映到企业的决策过程中。
由于推行民主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有行动、见成效,得到了上级工会组织的肯定。2004年9月,市公司的党委书记、局长、经理叶世兴同志被省公司工会推荐为云南省总工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先进个人,获此殊荣的企业领导全省仅10余名。
“两烟”生产经营计划、管理规定、干部任免、接待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等都以职代会、职工代表小组长会、oa系统、司务公开栏等不同的形式进行公开,让广大职工知晓实情,进行监督,参与管理。在党委的领导下,工会、纪检等部门参与并监督了县(区)公司全体职工对公司领导班子以及市局(公司)全体职工对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属市局(公司)党委所管的40名中层干部分别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现场述职,广大职工现场打分,公开测评结果,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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