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岗位津贴制度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工会:
《****基层党工干部岗位津贴制度考评实施办法》已经公司党委、工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自2012年元月1日起执行。
中共****委员会
****工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会主席岗位
津贴制度考评实施办法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会组织作为助推公司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党、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吸引和稳定高素质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党、工干部队伍,优化党、工干部队伍结构,公司党委拟建立重实绩、重贡献、重基层的党、工干部岗位津贴制度。
为使津贴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和津贴标准
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党委和工会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会主席的工作考评。
2、考评每年度进行两次,根据考评结果,岗位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由同一人兼任者不重复享受岗位津贴。
3、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评结果为优秀者,津贴发放标准为300元/人/月;考评结果为合格者,津贴发放标准为200元/人/月;考评结果不合格者,不发放岗位津贴。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考评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人考评小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2、考评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对公司基层党、工组织申报的职务津贴进行审查、评议和评定。
3、考评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汇总并复核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会主席提报的职务津贴申请;
2)、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
3)、负责津贴发放;
4)、根据津贴发放文件进行人员造册、存档。
四、考评原则
1、促进公司基层党、工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2、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4、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五、考评办法和依据
1、考评办法。公司党委、工会同步负责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会负责人和直属党支部(分工会)负责人的岗位考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会负责对所辖党支部(工会)负责人的岗位考评。考评小组办公室对各级党、工组织负责人的考评结果进行汇总统计。
2、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考评,主要依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考评表》,考评内容、细则及分值标准见附件一。
3、对基层工会主席的考评,主要依据《****基层工会主席工作考评表》,考评内容、细则及分值标准见附件三。
六、评定计算标准
1、基层党、工组织负责人工作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自评占20%,上级党组织考评占80%。
2、综合评分=自评分×20%+考评分×80%。
3、评价档次。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按照综合折算实行百分制评价。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分至75分为合格,74分及下为不合格。
4、“一票否决”制。所在基层党、工组织在考评期半年度内如出现以下四种情形,均属“一票否决”情形: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2)、考评期间上访人次较多,或发生5人以上群体上访两次以上者,或发生性质较为恶劣,严重影响企业、社会稳定的事件等三种情况
3)、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的;
4)、受公司党委或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会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凡被“一票否决”的基层党、工组织及其负责人,取消参加年度评先资格。
七、考评工作程序
1、基层党、工组织自评。基层党、工组织负责人要根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考评表》、《基层工会主席工作考评表》进行自评,实事求是地总结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和个人情况,如实填写《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会主席半年度个人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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