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对策
一、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
税务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其它职务犯罪有许多相同点,同时,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是心理失衡。经济发展的有限性与人们物质欲膨胀的冲突,消费的超前性与生产落后性的矛盾是诱发税务职务犯罪的内因。一些税务执法人员耳濡目染莺歌燕舞、灯红酒绿,而自己虽然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有“权力优势”,却还是辛苦地拿“死工资”,为了寻求心理平衡,置公德于不顾,无视法律,大搞贪赃枉法,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最终沦为罪犯。
二是法规漏洞。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出现缝隙,防范措施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给犯罪分子留下了机会和空间;有些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些部门和个人手中,过大的权力失去了有效约束和监督,一旦把握不住,就会导致权力机构和个人的腐败。
三是管理欠缺。一些基层税务组织监管机制不健全,管理上软弱涣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讲情面、拉关系,单位风气不正等也是引发税务职务犯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四是监督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随意,拿小费、吃回扣、收费不开票等现象,都是监督不力的具体表现,因此,监督制度不健全或监督未能有效实施,往往是导致税务职务犯罪的直接因素。
二、有效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对策
税务职务犯罪虽是顽疾,但并非不治之症,就像防病治病一样,只要对症下药,也能药到病除。
一要坚持学习教育与因势利导相结合,做到“自我保健”不间断。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税务执法人员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正确运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经常性组织税务执法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持之以恒地多渠道学习,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剖析反腐形势,法制案例,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要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税务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好税务形象;要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组织税务执法人员深入群众,践行“三个代表”,体验民情、民风,以平常心态过平常日子,把根子扎在群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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