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和改进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和以医疗服务质量,明确院长在医院管理上的责、权、利,促进镇子辖区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镇子卫办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单位:
二、任期目标
(一)财务管理工作(10)
(二)公共卫生服务(25分)
(三)基本医疗服务(20分)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分)
(五)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4分)
(六)内部管理(15分)
(七)群众评价与监督(5分)
(八)综治工作及纪检工作(3)
(九)人员结构管理进修培训(2)
(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3)
(十一)环境卫生工作(3)
三、任期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票否决为不合格。
院长任职期间实行院长负责制。以卫生局考核为准绳,考核为优秀的年终目标奖为2000元;考核为合格的年终目标奖为500元;考核为不合格的第四季度奖金不给予发放;院长任职期间每年如有二次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卫办将上报卫生局处理。
本责任书考核时间从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考核单位(盖章):被考核单位(盖章):
卫办主任(签字):院长(签字):
第二篇:乡镇卫生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头道河满族乡卫生院院长任期目标
责任书
为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明确院长在医院管理上的责、权、利,促进头道河满族乡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未完,全文共2119字,当前显示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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