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联合体建设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厦门地区公共文献信息资源的全民共享,最大限度地提升厦门地区公共图书馆整体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厦门地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共同协商成立服务联合组织,其全称为“厦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联合体”(以下简称“服务联合体”),英文名称为“xiamempubliclibrariescoalition”,缩写为“xplc”。
第二条服务联合体是厦门市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的联合网络组织,是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厦门地区市、区公共图书馆和街道(乡镇)社区图书馆为实现资源共享而组织起来的行业服务联合体。服务联合体根据共同认可的合作协议,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程序和信息传递结构,共同执行多项合作功能,为本地区广大读者和用户提供更为快速、方便的服务,而且通过领域广泛的共建共享,增强图书馆事业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条服务联合体的宗旨为整体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共享资源。
第四条服务联合体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资源联合采购,通过联合体增强购买力,以降低资源购置成本,合理配置本市的公共信息资源;
(二)实行文献联合编目,建立厦门地区公共文献信息联合目录,提供网上检索;
(三)开展馆际互借,实现各公共图书馆之间文献信息资源的互动;
(四)依托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系统,实施“一卡通用、通借
通还”制度,读者可凭社会保障卡在服务联合体内的任何一所图书馆借阅文献资料;
(五)联合组织读书活动,实现活动资源共享,共同创造全民参与的社会阅读氛围;
(六)合作开展参考咨询服务,聚集各馆的信息资源和馆员的智慧为读者解决疑难问题;
(七)创建自动化服务共用平台,实现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第五条服务联合体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合作与协调,将分散的、隶属关系不一的本地各级公共图书馆组合成正式的、相对固定的、联系紧密的图书馆网络组织,构建一个以现代化网络通信技术为依托,以厦门市图书馆为中心,各区图书馆为骨干、街道(镇)图书馆为节点、社区(村)图书馆为网点的公共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在组织内部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的管理机制和自动化、网络化、一体化的业务运作体系,全面实现厦门地区公共图书馆的通借通还和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服务联合体的组织机构由成员大会、管理委员会和协调办公室组成。
第七条成员大会是服务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为成员单位提供合作和交流的机会。成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服务联合体协调办公室负责筹备和召集。
第八条服务联合体成员大会的内容是:
(一)进行相关研讨和交流;
(二)听取服务联合体成员关于服务联合体工作的建议;
(三)听取协调办公室关于服务联合体工作和发展的报告;
(四)公布各种标准和规范;
(五)讨论会议议程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是服务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凡有关服务联合体建设的重大问题,均由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管理委员会由厦门市文化局、分管副局长、厦门市文化局社文处领导、各区文体局分管副局长、厦门市图书馆馆长组成。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厦门市文化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由厦门市文化局社文处、厦门市图书馆领导担任。
第十一条服务联合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服务联合体有关政策和建设规划,审定实施方案;
(二)指导、协调全市性资源建设和技术研发;组织专家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论证;
(三)负责各相关部门的协调;
(四)审定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细则、技术标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方案,并对各项工作指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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