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学习打击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贿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龙纪发[2012]3号)的文件精神,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于3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方案》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会。积极宣传学习贯彻《龙门县深入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龙纪发[2012]3号)的重大意义。
会上,朱绮雯所传达了《龙门县深入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全所职工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岗位工作,紧紧围绕预防性与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审查、验收、发证、卫生违法案件稽查等几个极易成为商业贿赂现象的多发地带的行政行为畅谈了各自的看法,提出防范意见。使干部职工从概念上、观念上、特征上来正确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通过学习、讨论,使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受到了教育,深刻领会了我县开展“打击商业贿赂”行动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要性以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步骤及方法。同时纠正了少数干部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认识上的一些误区,从而更进一步认识了治理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明确了业务拓展中应懂法、守法、用法,必须自觉贯彻执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章操作。并明确应尽快按照《方案》的要求,制定《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最后,朱绮雯所长作了总结发言。她强调指出。首先,要从思想
1上高度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重大的现实意义。商业贿赂的出现和泛滥,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当竞争的秩序,腐蚀了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影响干群关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肤之痛。我们每个人都要深刻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明白打击制止商业贿赂行为,是维护党的形象,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义无返顾地站在治理商业贿赂、推行廉洁奉公的前沿,要时刻保持警惕,时刻反省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思想源头上阻止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把商业贿赂控制在萌芽之中;要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从制度上制止商业贿赂的发生,让反商业贿赂渗透到我们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今后工作中,卫生监督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项目审批流程,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推行公开、透明、能有效监督的机制,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诚信的工作氛围,为卫生监督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龙门县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第二篇: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应对当前我县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分工原则,从维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高度,把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监督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切实做好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检查,加强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
三、监督检查
(一)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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