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双百竞(精)
第一篇: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双百竞(精)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双百”竞赛活动的通知
通教职社〔2010〕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社区(成人)教育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南通市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行动方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双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与名额分配:
1.评选100个服务竞赛标兵(标兵集体40个,标兵个人60个)。
2.评选100个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已评选44个,再评选56个)。
名额分配见《“双百”竞赛活动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二、竞赛组织与成员:
建立“双百”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笑君
南通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沙建华
南通市教育局职社教处处长
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职社教科(办)科长(主任)
另邀请有关方面领导、专家组成考评组。
三、参赛范围与条件
(一)服务竞赛标兵
1.标兵集体在各职业院校、社区(成人)教育中心中产生;标兵个人在各职业院校、社区(成人)教育中心教职工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职能科室工作人员中产生。
2.标兵集体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并且积极实施《南通市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行动方案》,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和服务网络、可行的服务工作方案、扎实的推进举措、列入预算的经费保障,具有优良的服务业绩并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
3.标兵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积极投身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行动,是服务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践行者,有优良的服务业绩并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的充分认可。
(二)校企合作示范组合
1.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在各职业院校和合作企业中产生。
2.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见《南通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考核表》(附件五)。
四、考评方法:
服务竞赛标兵集体和个人、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均采用三级考评方法:自评、县(市、区)考评、市考评组考评。
五、申报程序与时间:
1.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分别对照《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竞赛考评表(职业院校)》(附件二)、《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竞赛考评表(社区、成人教育中心)》(附件三)、《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竞赛标兵(个人)申报表》(附件四)、《南通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考核表》(附件五),认真自评,写好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总结和考评表(含电子文档)报至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市直职业学校和高职校直接报送我局职社教处。
2.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考评,并按得分多少排序分别汇总到《申报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竞赛标兵(集体)汇总表》(附件六)、《申报南通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汇总表》(附件七);对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按照业绩大小排序汇总到《申报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竞赛标兵(个人)汇总表》(附件八)。7月10日前将所有附件报送我局职社教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zsjc@mail.ntjy.net。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社区(成人)教育中心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探索新的有效途径,为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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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双百”竞赛活动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服务南通经济社会竞赛考评表(职业院校)》;
(未完,全文共13132字,当前显示14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