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某某区委、某某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某某发„2013‟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统一思想认识。党中央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
2、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局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2至3个司法所,每月到司法所1次以上,指导和督促司法所工作。做好区直机关“双联双促双服务”工作,每位班子成员联系1个村(社区),服务1户特困群众。
3、注重调查研究。局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分工,每年主持1个重点调研课题并撰写调研报告,每月不少于5天的时间,深入到司法所、村组社区、项目工地、田间地头、服务场所等基层单位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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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简会议活动。局里召开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局办公室审核报批后执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1次,时间不超过1个半小时。严肃会议纪律,建立缺席、迟到、早退通报制度,参会对象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与会人员要将手机关闭或调整为振动状态,不准干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减少文件数量。严格控制发文总量,不发一般性贯彻要求、照抄照搬或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不发工作简报。
6、提高文件质量。局党总支部、区司法局文件不超过2000字。本局报送区委、区政府的请示、报告不超过1500字,信息不超过1000字,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字。
7、严格外出考察活动。本局外出考察活动,必须提出考察方案,说明考察目的、考察对象、考察路线,参加人员和相关费用,经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审核报批后实施。本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因公出省考察不得超过4次,每次时间不超过6天,其他班子成员因公出省考察按规定办理。外出考察必须撰写考察报告,在完成考察任务后3天内将考察报告纸质和电子版本分别报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8、改进新闻报道。要提炼有新闻价值的报道素材,善于挖掘有新闻价值的重要内容。本局一般性日常活动,一律不作新闻报道。
9、简化接待工作。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
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规范领导来本局视察检查工作接待行为。接待要简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安排工作餐。坚持工作日中餐不饮酒、同城检查工作不吃请制度。
10、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会议活动现场布臵简朴,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布臵背景墙、不悬挂会标。会议材料统一简装,发纸质文件袋,不得安排纪念品。
11、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局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驾、私用。外出调研、考察、开会,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2、加强督促检查。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要狠抓落实,从现在做起,不等不比不变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办事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健全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将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列入述职述廉范畴。每年年底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某某市某某区司法局办公室2013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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