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考试通知
全院各科室:
根据山东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全体职工需要参加“六五普法”考试,即日起可登录山东省卫生厅网站,点击页面浮动图标“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考试系统”进入在线学习考试系统界面,个人安排时间进行在线学习、模拟考试。请全院职工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考试参加率、合格率将纳入我院医院等级评审指标。
根据全省安排,我院将于2014年2月16日-20日统一进行系统个人注册,届时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按时注册,若由自身原因导致逾期无法注册不能参加考试将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试通知。已上传至oa系统,如有疑问,咨询医务科。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全省卫生系统
“六五”普法考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促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医疗卫生单位依法办事、医疗卫生人员依法执业,根据国家和我省“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厅确定组织全省卫生系统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内容
全省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分三类参加普法考试。
第一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务员、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及不能归为第二类和第三类的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考试内容为《宪法》(医疗卫生相关章节)、《刑法》(医疗卫生相关章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反腐倡廉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第二类。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中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考试内容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护士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第三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院、站、所、校)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为《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护士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本次考试由我厅统一命题。考试人员在我厅研发的“山东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在线学习考试系统”完成个人注册后,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考试。
(二)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4年3月。由于考试人数众多,在线学习考试系
统承载量有限,考试将分片区、分时段进行。如果考试时系统提醒登录考试人数已满,请错时登录考试。各地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山东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在线学习考试系统”挂在山东省卫生厅网站(http://
山东省卫生厅
2013年11月15日
普法考试注册说明
1、完成个人注册是参加在线考试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注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期间,为保证网络畅通,注册功能将关闭,个人将无法注册。
(未完,全文共14612字,当前显示14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