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各乡镇政府、农场管区、管区管委,各园区管委,城区街道办,机床市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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