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园林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使我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经常化。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孙德巨
副组长:杜寄中
成员:宋淑玲各所主管养护管理的所长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杜寄中副主任宋淑玲
二、考核范围和依据
主要考核园林各所河北区范围内管辖的公园、绿地和树木。主要依据是:
1、天津市《关于城市管理考核意见》。
2、市园林局《天津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3、河北区《城市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4、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安排。
三、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有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园林设施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2、植物生长势,保存成活率,植物修剪,植物病虫害防治,花卉(摆花),绿地卫生,园林设施等。
3、市区规定的所有考核内容和当月发生的专项检查如。迎检、各种会战、专项治理等。
四、检查考核方法
(一)检查
1、定期检查。每月下旬由局考核办组织,各所主管养护管理的所长参加,组成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检查,检查点位采取随机抽查方式。
2巡查。考核办每天对专业养管的公园、绿地、树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一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每月养管考核结果中公布。
3、督察:
(1)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
(2)对区容委下达的《督办单》及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等。
(3)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
1、考核评分标准每月为100分,其中。定期检查占70%,巡查占20%,督察占10%,每次检查现场打分,园林科汇总,综合评定。85分以上的为达标,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考核计分标准。见《河北区养护管理检查评比打分表》。
3、凡新闻媒体曝光,绿地管理出现问题,情况属实,扣除当月养管分2-5分。对新闻媒体提出表扬的,给当月养管加分1-5分。
4、需要整改的地段,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没有及时整改,扣除当月养管分2-5分;对同一地段出现二次以上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扣除当月养管分5分。
五、奖惩办法
1、每月园林科组织检查,通过评比打分,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进行表扬,对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
2、根据检查情况,年底对各所养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好的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不达标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养管经费。
六、要求
1、局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奖惩力度,扎实抓好考核工作。各所所长要亲自抓。要成立领导小组分工专人负责考核工作,相对固定巡视人员。
2、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严格按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3、各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搞好绿地养护,每月要对本所的养管情况进行自查,并依据局检查考核办法制定本所的养管考核办法。
4、每月局园林科下发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各所要参照工作计划安排工作。
5、各所对本所养管的设施,必须采取责任到人,明确养管范围,不能出现无人管理现象。
6、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河北区养护管理考核检查评比打分表
河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二00九年三月十一日
第二篇:市政园林工程处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第八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快园林城市建设进程,巩固绿化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管护艺术水平,根据《绿化养护管理承包合同》、《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制定我局绿化管护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承包方应认真按照约定的等级质量标准进行养护,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考核,并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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