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一、近年来我县县管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探
索与实践
㈠开展年度考核评价
按照县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我县对县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采取分层评价的方式进行。分层评价考核主要由群众评价考核、县领导和组织部评价网考核,以及工作实绩评价考核等三大部分组成。其中群众评价考核占总分的20%、县领导和组织部评价考核占总分的20%,工作实绩评价考核占总分的60%。
群众评价考核是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主要程序为:一是进行述职报告。通过召开县管领导干部述职考评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向所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二是民主测评。通过发放统一的民主测评表,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测评分为“好”、“较好”和“一般”三个等次,并规定评价为“好”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被评价总人数的30%,同时对每个评价等次赋予一定的分值进行量化评价。
县领导和组织部门评价考核是指由相关县领导、县委组织部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具体分为三种方式同时进行操作:
1、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全县各乡镇、县属部门正职领导进行评价打分;
2、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分管或联系的乡镇、部门的副职领导进行评价打分;
3、县委组织部对全体县管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打分。
工作实绩评价考核是指由县委考核办牵头对县属部门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工作实绩考核主要分为目标考核、综合评议、督查项目和获奖项目等四个大项。目标考核又分为职能工作和共性工作两部分,职能工作考核根据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为主,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项打分考核。共性工作,以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活动或重大项目为主;综合评议由县领导评议和社会评议两部分组成,由县考核办制定评议办法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是采用百分制方式对各考核对象职能履行、服务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按不同权重进行折算后计入考核得分;督查项目是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相关职能单位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贯彻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扣分;获奖项目,也称加分项目,是指对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单位进行加分。部门工作实绩评价考核总分最后按60%折合为本单位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得分。
㈡开展定期考核评价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关规定,我县对县管领导干部考核除了开展常规性的年度考核外,还多形式、多方位地开展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根据不同县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考核,主要分为任职考核、回访考核、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四种。其中任职考核是对经民主推荐提出的拟提拔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回访考核是对提拔到某岗位任职一段时间(大概在1年左右)的县管领导干部,县委组织部对其岗位胜任度、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进行的考核;届中考核是对在某岗位任职达2-3年时间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的考核;届末考核也称换届考核,是指在换届前对全县县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定期考核的主要程序为:
1、提前3天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张贴考核预告;
2、进点考察。采取测评、谈话等方式了解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考核组对考核采集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与此同时,考核组还向县纪委、县机关党工委及被考核对象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征求意见和建议;
4、考核组对各种考核信息进行汇总,最终形成考核对象的书面考核材料。
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探索
(未完,全文共18491字,当前显示14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