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
2、费用:征收费用(也叫土地成本)+出让金
集体土地可以转成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本局内时限:10日)
(一)收件办文窗口受理各县(市)、矿区提交的有关材料,材料齐全,当日转交耕地保护处。
批次用地报卷材料:
1、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一书三方案;
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4、拟征(占)土地权属中情况汇总表;
5、省级验收补充耕地文件;
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说明;
7、分幅现状图;
8、城区规模控制图或总体规划图;
9、补充耕地位置图;
10、其他有关材料。
单独选址项目报卷材料
1、用地单位用地申请;
2、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3、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
4、建设有地申请表;
5、规划部门选址意见;
6、一书四方案;
7、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8、现状分幅图;
9、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和补充耕地位置图;
11、平面设计图;
12、消防、环保、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意见;
13、如出让,评估报告和草签的出让合同;
14、权属证明、地籍调查表;
15、其他有关材料。
(二)审核耕地保护处审核,征求地籍处、规划处、土地利用处意见,需要现场踏勘的,耕地保护处组织相关处室共同进行现场踏勘;
(三)会审耕地保护处提出初审意见,局会审会讨论;
(四)报批局领导签字后,耕地保护处逐级报有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五)发件耕地保护处收到批准文件后,当日交办文窗口。办文窗口通知各县(市)、矿区国土部门领取。
第二篇。集体土地如何变成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如何变成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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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市房协发布时间:2007-7-2815:31:00阅读:3179次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主要由两个环节完成:一是批准征收,二是组织实施征收。第一个环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权,第二个环节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
市、县人民政府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后,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将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和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等事项公之于众。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告指定的期限接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权属证书和产权证明等前来办理相关的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公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农民集体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并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备案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按规定,征地的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落实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同时,应当督促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侯新军赵迎红
第三篇:安徽省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条件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条件
a、各类土地的概念:
按土地主体可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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