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预防“百亿工程”职务犯罪工作节约资金15亿
节约资金15亿
浙能兰溪电厂系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项目之一,动态总投资106亿元。自2004年6月开工以来,浙江省兰溪市纪检、检察部门及时介入,与企业联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从2007年6月全线投产至今,尚未发现和查处任何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工程比计划时间提前半年多完成,实际投资比计划节省约15亿元,实现无苗头无信访无举报的“三无”目标,是当前基建工程领域典型的“零职务犯罪”工程。该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打造四层面组织平台,组成务实高效的预防网络。一是成立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纪检、检察部门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下属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该专项预防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并成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预防的日常工作。二是建立预防工作联络员制度。由公司部门负责人和9家主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联络员,负责预防工作在机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三是建立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也可由指导小组根据情况临时提议召开,由指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预防工作联络员参加,通报交流有关情况,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性和不易发1
现的可能发生腐败案件的环节,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四是设立预防联络工作室。有关部门派专人驻公司办公楼处理浙能兰溪电厂的日常预防事务,并与预防工作联络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络和沟通,接受公司的预防咨询,听取干部职工的建议和意见。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构建教育警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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