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5篇
第一篇:沈阳市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沈阳市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
凡在参保范围内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地税登记所在地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企业科)即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填写三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养老中心领取)。
1、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劳动工资手册》;
5、本单位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及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全体参保职工);
7、企业公章、法人名章。
注。第5条中《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名册》为沈阳市(区)就业局签发的用工表格。
第二篇:新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新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网上办事分类单位办事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劳
事项内容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临聘人员所属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自
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快速通道分类
数量及方式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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