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相继召开领导班子考核会
记者:王春蕾夏铭蔚陈思李雪
按照龙化公司2012年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化工公司于1月
16、17对各分厂、分公司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各部室、直属单位的领导成员进行年终考核。
考核办公室设在化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领导班子组成的6个考核小组在生产、行政、党委等22个单位召开年度考核会议,对分片包点的66名副经理级以上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会议首先由考评组说明并提出要求,然后由分厂、分公司的厂长、经理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被考核单位的领导成员分别进行述职。最后由考核单位的班长以上人员及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打分测评。
本次测评作为公司评先选优、职位升降、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于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的务实创新、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把领导干部培养成为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思想成熟、作风优良、群众信任、忠诚企业、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团队,为化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二篇:各单位领导班子各县(市)委,地区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地直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中共哈密地区委员会2011年11月25日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李梅彩同志任地区工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免去地区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职务;
马玉清同志任地区政协工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夏衣丁·夏克尔同志任地区政协工委委员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师惠珍同志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地区文明办主任职务;
尹燕华同志任地直机关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于建民同志任地区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国利同志任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哈密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职务;
赵养文同志任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莉同志任哈密检察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武建国同志任地区综治办副主任,免去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赵淑红同志任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金成同志任地区民宗委党组成员;
吾扎提·哈依沙同志任地区民宗委党组成员;
王炜同志任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
汤梅同志任地区卫生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职务;
田亚东同志任地区水利局党组副书记;
骆东鹏同志任地区审计局党组副书记;
达春书同志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地区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阿斯甫·艾力同志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赵国强同志任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
刘晓刚同志任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
依沙克·司马义同志任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委员(列姜西亭之前),免去地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挂职地区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沙达提·大毛拉同志任地区一中党委委员;
张冬梅同志任地区二中党委委员;
商建然同志任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钟彦明同志任地区哲学社会科学学会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阿依古丽·吾尤甫同志任地区农经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曹致标同志任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田玉新同志任地直机关工委调研员,免去地直机关工委书记职务;
张勇同志任地区工会调研员,免去地区工会党组副书记、主任职务;
董明德同志享受正县级待遇,免去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职务;
张京同志任地委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地委机要局局长职务;
祁跃同志任地委宣传部调研员,免去地区外宣办主任职务;
李岩同志任地区人大工委机关副调研员;
赵根东同志任地区政协工委机关副调研员;
罗林同志任地委政法委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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