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贯彻情况汇报 (人大会议上)[1]
第一篇:《药品管理法》贯彻情况汇报(人大会议上)[1]关于《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2011年11月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区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以“抓基础、抓基层、抓作风”为立足点,以法律法规培训、药品质量检验和药品监督执法为重点,在全区扎实开展了《药品管理法》宣传培训、执法检查和监管调研为重点的“三位一体”活动,开展了示范药店(房)、放心药店(房)、药械质量信得过单位“三项创建”活动,狠抓了药品供应网络和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全区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分局成立以来,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执法工作的切入点,坚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药品管理法》。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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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视台对无证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二是依托网络平台发送短信,悬挂宣传条幅,进行街头现场咨询,举办仲夏晚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三是借助《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法律法规和真假药品鉴别宣传活动,进行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一年来,累计印发《药品管理法》读本800本,各类宣传资料3500份。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药品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加强了舆论监督力度。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取得实效。
一年来,我们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管制度,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有力地维护了我区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了药品专项执法检查。坚持以药品稽查为中心,加大药品市场整顿力度,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我区先后开展了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医疗器械、无证经营等10多项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行动。对计生药具、狂犬疫苗、乙肝疫苗、麻醉药品、隐形眼镜、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标识及说明书、制售邮购假劣药品、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口腔医疗器械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非法药品广告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宁心宝、麝香脑通宝、热敷垫、中频治疗仪、骨质增生帖等非法广告宣传和营销案件。一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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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00余家,查封假劣药品货值32156元,不合格医疗器械货值16190元,罚款总额10万余元。通过执法检查,有效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构建药品监管长效机制。首先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药品打假氛围。制定了《购买假劣药品赔偿和举报奖励办法》,对购买假劣药品投诉先行赔偿和举报奖励进行规范和完善,并将这个办法和举报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其次是实行案件办理责任制。将台儿庄辖区划分为2个执法区域,设置了2个稽查小组,将稽查范围、责任分解到组,明确到人,形成了相对集中,相对分工,相互协作的稽查工作责任制。同时制定了稽查工作考核办法,对每个组、每个人稽查任务完成情况和执法质量每季度考核一次,及时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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