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落实“三定”规定情况工作汇报
一、贯彻落实“三定”规定情况。“三定”规定下发后,我们一是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方案,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就如何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二是落实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负责,会同各科室讨论研究职责调整具体方案,使各科室的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三是对调整充实后的相关科室职能,明确到具体经办人。按照“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职责调整落实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有关职责调整的要求,一是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承担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三是落实“三定”规定有关“加强科技
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总体上看,按照“三定”规定要求,我局与其他部门之间没有发生职责交叉情况,局机关相关科室的职责调整已落实到位,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合理顺畅,不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问题。
三、关于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我们在“三定”规定的
基础上,对各科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减少了职能交叉,理顺了职责关系,提升了行政效能。各科室又将具体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位同志,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减少了扯皮,提高了效率。
四、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情况。部门全部
职责全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
五、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核定,县科
技局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科技成果科。核定县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进一步完善“三定”规定和深化机构改革的意见
和建议。按照新的“三定”规定,县科技局在新的机构改革中机构数、人员没有增加,而工作职能增加了,新的目标已经确立,并初步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如,机构改革后,政府
职能转变、关系理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调整完善;对新设科室的职能界定,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如何继续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质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逐一解决,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特此报告。
**县科技局
年3月9日2011
第二篇:县科技局工作情况汇报县科技局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主攻矿业经济、做大中心城区,全力以赴上项目、铁心硬手优环境”的战略部署,以实施科技项目为支撑,进一步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排难而进。实施上级科技项目28项、县级科技项目12项,为县内企业和重点产业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金460万元,并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引资、服务重点企业等中心工作。先后荣获了全国科普示xx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和全国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现总结如下:
一、倾力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㈠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成功引进了投资5.1亿元的欧克机械有限公司入驻修水,目前正在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另外有两个陶瓷项目在洽谈中,有望年内签约。
㈡认真开展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协助康顺公司做好了燃气供应、气价协调、节能减排资金到位等工作,协助东宝陶瓷做好了土地证办理及债务问题。
(未完,全文共13780字,当前显示14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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