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村干部外出学习和考察的管理,既要支持村干部加强学习、增长见识、开阔思路、促进工作,又要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管理,确保不违反党纪法规和财经制度,根据区级有关部门要求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
一、严格审批程序。凡村“两委”成员、非“两委”的村、社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必须在外出前将考察目的、参加人员、考察时间、经费来源、考察预算等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征得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填写《***镇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报经镇党委同意后方可出行。
二、严格考察范围。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教育意义,根据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地点一般控制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同时外出,至少应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在家主持工作。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期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学习考察。
三、严格控制考察费用。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费用按照事前预算进行严格控制,并及时报村级财务监督机构审核后入帐,列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内容,向全体
村民公开。严禁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公款旅游活动,或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驻村干部原则上不参加各村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参加,其费用不得由村集体支付。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未按要求事前把学习考察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引起村民强烈反映的,将严肃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所有费用由外出人员全额承担。凡未履行镇党委审批程序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深刻检查。凡以学习考察为名向企业收取费用的,一经查实,将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依法作出处理。凡学习考察费用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由外出人员自行承担。
***镇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
单位(盖章):
第二篇:村干部外出管理制度永丰镇村干部外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我镇村干部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村民小组长,村计生专干。
第三条村干部由镇党委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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