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统计局、市目标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档案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信息办等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作相应调整。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成员需作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确定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务信息办公室承担。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讨论研究我市贯彻实施意见。
(二)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定期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五)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承担以下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的公开工作。
(三)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方面政策及法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重点、结构和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情况的公开工作。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平台的建设和技术支撑保障工作。
(五)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部门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六)市民政局。负责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的公开工作。
(七)市司法局。负责《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
(八)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实施监督和管理。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事和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的公开工作。
(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等工作。
(十一)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工作。
(十二)市人口计生局。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公开,人口计生行业表彰,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公开,群众参与评估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的公开。
(十三)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基础统计资料。
(十四)市国家保密局。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的指导和监督。
(十五)市档案局。负责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十六)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政府信息中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具体问题解释,负责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等情况的处理和反馈
(十七)。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单位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等事宜
(十八)市政务信息办。负责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市目标办。负责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考核。
(二十)其他单位:应切实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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