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履行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特制定联席制度。
一、主要职责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动态掌握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情况,分析研究影响行政管理效能的内外因素,总结、宣传、推广行政管理高效运行的经验,完善行政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
二、主要作用
1、监督作用。通过联席会,动态掌握监察对象在指导思想、工作责任心及行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督促监察其限期改正。
2、保证作用。通过联席会议,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监察对象分管目标、任务的完成,使行政管理系统有序高效地进行,确保政令畅通。
3、预防作用。通过联席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达成共识,有效地防止因同种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以及失职渎职、官僚主义行为的发生,起到预防作用。
4、协调作用。通过联席会议,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补救措施和改进办法,调整行政管理行为。
5、反馈作用。通过联席会议,及时反馈监察工作捕获
1的信息,提出有效措施,使关系全局的普遍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行到遏制。
三、参加人员
党政领导、各社区书记、主任、科室长及义务行风监督员。
四、工作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由街道纪工委负责召集;
2、会议采取签到制,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纪工委书记批准。
3、会议议程应提前两天确定,并提前通知联席会议成员。
五、本制度由街道纪工委负责解释。
第二篇: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精)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一处监察部门经处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可以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其监察对象是处属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监察工作的内容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政勤政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2、加强执法执纪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供应处内部的制度、规定、决定、指示以及具体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供应处生产经营的决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6上级要求或领导交办的其它应该监督检查的工作。
3、开展效能监察
1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效能监察。2财务和资金管理效能监察。3基本建设管理效能监察。
4物资采购价格、渠道专项效能监察。5物资采购质量管理专项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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