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合集
第一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讨论稿)
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确定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室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和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审定全县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等事项。
(五)主持召开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一)向有关领导和联席会议报告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三)承担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文件和规定的起草及呈报工作。
(四)承办召开联席会议,完成联席会议和有关领导交
办的工作任务。
(五)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七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县纪委、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
2、向县审计局通报被审计对象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
3、受理经济责任审计中移送的违纪案件线索,并及时将移送的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向联席会议通报。
4、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
5、积极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廉政谈话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
2、将经联席会议议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并办理委托审计手续。
3、在实施审计前向县审计局通报被审计单位及其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有关情况。
4、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
5、根据审计结果,组织被审计人员谈话,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考评、使用、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联席会议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情况。
(三)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需经费。
2、协助提供有关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任期内的财政、财务主要指标及其完成情况。
3、协助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涉及财政、财务方面的问题。
4、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四)县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1、向联席会议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建议,并将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交办和组织部门的委托,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根据审计情况,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3、对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汇总我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数据库。
4、拟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5、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项目所需经费的预算编
制,报送县财政局。
6、向县联席会议汇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7、负责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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