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龙南县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今年8月,该县2007年以来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共64个,发现并纠正“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虚增工程量,在工程建设中收受好处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部分工程项目存在“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到岗到位较差”等问题12个,立案5件(次),其中大要案3件(次),涉及党员干部5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收缴违规违纪资金500余万元;追缴房地产开发项目违规调整容积率后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3900多万元;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起始点,高位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中央、省、市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后,该县严格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并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该县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龙南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该县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出台了《龙南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龙南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龙南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和阶段重点工作,并根据“谁牵头谁负责”原则,将36项工作分年度分单位进行明确分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部门协调落实。该县围绕工程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土地矿产权审批出让、城乡规划管理与房地产开发、行政监管体制机制等6个方面的问题,部署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矿管局等9个部门牵头负责36项工作任务,各行政监管部门及牵头单位都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对各自牵头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自查自纠,查明了本部门在工程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截止目前,该县各单位已就“围标串标”、“虚增工程量”等12个问题进行了专门整改,发出整改通知书20份,涉及罚款近10万元。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会议,及时传达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同时,利用龙南县纪检监察网、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和工作简报等媒介及时反映该县工作动态,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来共撰写、上报信息调研文章计16篇,编撰简报7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3次,及时向市专项办上报各项报表数据20多次。
二、以项目排查为切入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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