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原告本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申请原告某某本人出庭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某某系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因其一直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基础事实无法查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原告负有义务证明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基础事实。为了方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处理本案,特申请原告某某本人出庭参加诉讼。
此致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二篇: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xx市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xxx一案,因第xx与本案存在xx关系,为查明案件
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
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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