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设立登记工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件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股东在限制类领域投资的,还需提交省级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2)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第二篇:0-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资料陕西地区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资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身份证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
7-在市工商局和工商高新分局备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8-房屋租赁合同;
9-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第三篇: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3、公司章程(原件;由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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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