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操论的读后感
第一篇。道德情操论的读后感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现在正向着殷实富足的全面小康社会大步前进,道德情操论的读后感。不可否认,30年的成就足以让许多人感到惊喜和自豪。但是,经济上的发展却导致社会生活中大量充斥着贫富差距过大、医疗教育腐败、贪污受贿成风,等等,黄光裕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糖脂宁胶囊假药案,不都是由此而生。
早在17世纪时,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国富论》(看了这本书的简介)和人类伦理道德理论《道德情操论》,就已经给了我们非常大的启发和指导意义。因为,这两本书,告诉我们人的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形成了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趋向——那就是通过利益驱动,让市场经济的发展充满动力;而通过社会善良的价值取向,约束个人的利己,形成道德行为准则,为社会成员所尊重和遵守。
人的自利行为不能没有法律的规范,但仅有法律的社会缺少色彩,因此我们还需要道德(斯密笔下将它分为正义和同情心)。我们有必要强调道德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斯密认为是正义,就是把自已放到他人的位置上,考察自己对别人所做的事情,并认定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可以接受的,即孔夫子所言:“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者也。它排除了许多我们所认为不正义的事情,如偷盗、杀人、占他人便宜、限制他人自由等等。显然,这种意义上的正义是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游戏规则。斯密将正义和基于仁慈的道德进行了区分。斯密说:“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没有仁慈之心,社会也可以存在于一种不很令人愉快的状态之中,但是不义行为的盛行却肯定会彻底毁掉它。”“在追求名誉、财富和显赫地位的竞争中,为了超过一切对手,他可尽其所能地全力以赴,但是,如果他要挤掉或打倒对手,旁观者对他的迁就就会完全停止。”正义是一种被动的约束,它只要求人们保持对他人的尊重,但不要求人们去主动为他人的幸福尽力。
法律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当正义和法律逐渐联系在一起时,我们就发现,市场经济的规则基础就是一国的法治。但是,法律制度是冷冰冰的,为的仅仅是人类社会的和平共处。比如,经常看到许多年轻人可以心安理得地坐在地铁的座位上看着一位孕妇站着,因为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给孕妇让位子,即使有着老弱病残孕专座的标示。但是,如果同情心要求座位上的人感受她正在忍受的痛苦,这样一来,同情心就会使得座位上的人让出自己的位子。正义允许从自己的角度看别人,同情则要求从别人的角度看别人。在斯密看来,道德是出自“一种对光荣而又崇高的东西的爱,一种对伟大和尊严的爱,一种对自己品质中优点的爱。”道德是一种不受个人经济利益支配的命令。怠工可以获得个人利益,但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因为怠工是不道德的。和法律相比,道德是主动的。它要求一个人在看到不义的行为时能挺身而出;它要求一个人在自己的行为哪怕是间接地影响到他人的幸福的时候克制自己。因为有了道德,人类社会才变得丰富多彩;因为有了道德,人类社会才运转得有序、和谐;也正因为有了道德,我们的经济系统的运行成本才能大幅度的降低。道德为社会中的每个人提供了一个可以信赖的生存空间,读后感《道德情操论的读后感》。道德的丧失正在使我们的经济蒙受巨大的损失,因为我们的政府,企业乃至个人不得不花大量的精力对付不道德者。如果每个人都具备道德,从而降低法律的使用频率,岂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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