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需提交材料
需提交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四份;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五份;
3、《洞头县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审核表》(原件);
4、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中标通知书;
6、项目部管理人员证书及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指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桩机操作工、起重设备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2名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9、总包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包协议;
10、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淘汰毛脚手架、钢管扣件式物料提升机、木支撑模板),临时设施原则上不同意搭设临时活动板房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围墙的搭设方案;
[(1)专项方案有:施工用电、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基坑(沟槽)开挖、文明施工、脚手架等;(2)以下须专家论证:①支撑高度在4米以上,跨度在9米以上的模板工程;②基坑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及深度虽未达到4米,但存在厚回填土、流沙等复杂地质条件或者周边情况复杂的;③施工高度超过50米的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30米的落地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与卸料平台;④高度在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⑤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11、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工地安全施工措施费支出计划。
13、工程中标岗位人员押证单(安全员配备要求。建筑面积1万m2以下为1人、1万m2-3万m2为2人、3万m2以上需3人以上)。
14、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列表,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预案。以上3-14项资料装订成册
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到县新墙办,予以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二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
办事指南:
一、承办对象,施工企业
二、审批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十二条;
2、《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建[1996]115号);
3、《温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三、申报条件
1、工程已报建,已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
2、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承建该工程的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已经组织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已组成。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与工程相适应,且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已经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和班组都有安全教育计划。
4、施工现场有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总包和分包、企业和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7、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已经落实,规模与工程相适应,并有维修保养制度。
8、有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
9、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六牌一图”已设置。
10、现场文明施工有计划,施工现场区域的围挡、临舍、食堂、厕所等已建成或已计划建设。
四、申报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四份;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五份(需提供电子文档);
(3)《安全建筑工程团体伤害保险单》(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的到位资料(支出计划、施工单位出具预收安全措施费证明和银行出具的安全措施费专项资金账户进帐单);
(未完,全文共7516字,当前显示14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