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由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根据议题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担任。
第三条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政策,组织研究、提出符合我街实际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管理机制;
(二)研究分析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确定我街药品安全发展规划、计划要点和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分析、研究全街药品安全形势,确定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向街政府提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药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研究落实街政府、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议题涉及的范围可随时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反馈意见,研究对策。必要时可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列席,所有应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参会单位根据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际需要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经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后印发,并抄报街委、街政府领导。
(三)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与会单位就会议议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交流有关信息;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变动本单位联系会议成员、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第二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指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指南
一、建章立制
1、发文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专门机构及人员;明确将创建工作纳入到镇对村管理目标与绩效考核,要求(1)不出现药害事件,(2)无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窝点。
2、制定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等。
3、完善药品案件报告制度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完善网络
1、聘用镇药品安全协管员、村信息员,有名册及联系方式。
2、对辖区内的药店和医疗机构登记在册,并与实际核对。
三、日常工作
采用日常巡查或者会同药监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药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督促其规范经营。密切关注辖区内有无非法行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同时将检查情况形成台账。
四、强化宣传
1、充分利用村里的宣传栏,张贴相关安全用药知识,并及时用照片记录;在村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
2、因地制宜开展药品安全、合理用药讲座,发放药品安全宣传册到户。
第三篇:村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总结白沙路村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总结
根据市府办2010年《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的意见》及街道办事处《关于药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文件精神,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综合监督,录本兼治,着力治本”的要求,围绕“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防范体系,防止发生药品安全事故,有效监制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流通”的目录,逐渐建立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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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