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小编整理]
第一篇: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永安北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工联席会议是为解决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查的某些重要问题,而由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是工会工作制度和职代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会议职权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权是协商处理工会和职代会有关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些重要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是: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包括:
1、审议属于在征管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以及涉及部分职工的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等。
3、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就部分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以及涉及部分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做出决议。
4、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5、所部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第二方面是职代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包括。
1、讨论制订召开职代会的方案,研究提出大会议题和日程安排的建议,提交大会主席团审定。
2、和日程安排根据职代会授权,处理已经职代会原则同意,又需进一步补充、修改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3、协商处理职代会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4、听取各专门小组和参加工会委员会的职代会代表的工作汇报,指导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5、讨论研究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6、讨论研究民主评议所部领导干部的方案和日程安排。
第三方面是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
1、讨论制订召开工会会员大会的方案,研究提出大会议题和日程安排的建议。
2、讨论研究工会对重大节日庆祝慰问活动的方案。
3、讨论决定职工的困难补助。
4、讨论研究工会中的重大工作问题。
5、讨论研究工会活动室重大设备的添置和活动室的扩建工作。
6、讨论决定工会的先进工作者、先进班组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组织制度
1、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联席会议的成员由党政主要领导和工会委员等成员组成。
2、联席会议的程序。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议题,由所领导、工会经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工会将审议的议题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工会收集意见后研究形成修改议案,召开会议时,由提出议案的负责人介绍议案制度的依据、主要内容和目的。然后进行讨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决议,联席会在讨论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可以休会。待各方面认识基本一致后,再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协商处理问题的结果,由行政领导负责落实,
3、联席会议的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遇有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联席会议由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
4、联席会议实行民主协商制。联席会议形成决议前,要尽可能征得所领导或有关行政方面同意,如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同所领导或有关行政方面意见不一致时,由党支部协调解决。
第二篇: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工联席会议是由校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会议职权
1、联席会议主要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共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和解决有关教职工权益等重要问题。
2、审议属于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以及涉及部分职工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等。
4、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就部分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以及涉及部分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做出决议。
5、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处理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6、校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商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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