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自学制度
为加强中心组成员学习的自觉性,促进领导干部学习深入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坚持自我学习,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提高认识,长抓不懈,认真落实。
二、领导干部自学,以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在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党的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本职工作专业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自我约束,制订自学计划,认真按时完成。
三、领导干部自学情况,以学习成果(包括学习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等)、本职工作实绩等为检验手段,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四、领导干部自学,以业余时间为主,工作时间为辅,不定时进行。
第二篇:中心组自学制度中心组自学制度
一、制定自学计划。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根据中心组年度学习规划和个人实际,制定出自学计划,并报中心组备案。
二、要结合实际。自学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每年有计划地读几本书,弄通若干个理论观点,指导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自学质量。
三、保证自学时间。年度自学时间累计不少于24天,每人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2天,每人每年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并要有一定理论成果。
四、定期检查。中心组组长要对本级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考核,每半年向中心组成员汇报一次自学情况。
五、确定必读篇目。按照党委要求和年初规定的自学必读书目进行自学。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有一本学习教材。
第三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构建学习型组织,打造学习型企业,提高党组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报刊文章;重大时政、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哲学理论及管理、法律、金融知识;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第三条学习组织及形式
(一)人员构成通常为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扩大至全市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助理督导员)及相关人员。
(二)党组书记担任党组中心组学习组长,副组长由党组其他成员担任。由组长主持学习,若组长因公外出,可委托副组长主持,副组长应协助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三个月一次。自学由个人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四)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组长或副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第四条学习要求
(一)根据社会经济生活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思考、研究有关理论著作和文章。
(二)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党性观念、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与会同志要认真做笔记,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
第五条检查考核
(一)调阅学习笔记。每年至少集中调阅一次,由组长和副组长审阅,并供上级党组织检查。
(二)通报学习情况。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监督,总结提高。
(三)交流学习心得。可以采取座谈讨论的形式交流学习心得,也可印发个人的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相互学习。
第六条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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