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推动工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二个部门《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2011‟1号)和《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甬政发„2011‟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逐步构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调动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二、工作范围
本方案所指工矿企业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它一般工业企业。
三、工作目标
2011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2012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和40%的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企业开展诚信机制建设。
2013年底前,全面建立工矿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四、工作组织
(一)市局成立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8月底以前)
1、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2、市局制定宁波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示、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开、激励约束、安全警示等相关制度。
(二)试点阶段(2011年9月至12月)。
1、市局分别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矿山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诚信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2、开发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系统。
3、各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配合市局做好相关试点工作。
(2)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将县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信息及时录入宁波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
(4)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及规模
以下工业企业诚信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5)制定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
4、12月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阶段工作。
(三)实施阶段(2012年1月开始)。
1、市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出台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2)进一步完善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系统。
(3)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示、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开、激励约束、安全警示等制度。
(4)将诚信机制建设纳入各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5)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政策。
(6)指导协调各地开展诚信机制建设。
(7)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下步工作。
2、各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全面开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有效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是“信用宁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领域开展
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探索,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各地要紧密联系实际,将诚信机制建设与标准化、信息化、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由点及面,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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