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镇、**镇、县检察院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28日)
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怀扫黑组〔2019〕8号)部署,第三督导组组长刘胜江带队,于10月17日-18日对**镇、**镇、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现将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
(一)工作现状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恩惠除恶的日常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打击措施,严明纪律作风,确保工作落细落实。充分利用宣传标语、一封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微信公众号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综合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春季党训班等重点工作,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广泛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共青团及社会志愿者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宣传,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紧扣13类重点打击对象,充分落实,对全镇12个村(社区)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摸底,坚决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重点群体(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
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10月15日,**镇摸排线索18条,上报县扫黑办9条,采用5条。采用2条线索已被公安机关查实,打掉一个涉黑涉恶团伙,破获2起寻衅滋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共收到县扫黑办工作指令2条,线索移送函2条,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存在问题
1.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个别村(社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程度不够,镇直各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支持不够,线索摸排不够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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