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五篇]
第一篇: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1、由公司母体检测机构指派的工地试验室负责人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筹建工作,内容包括:
(1)工地试验室用房。建立符合满足检测试验环境要求的试验室。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工地试验室应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建立人员、设备、环境条件、资料档案等管理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3)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及量值溯源。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确定现场开展的检测项目,并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量值溯源。
(4)人员计划。根据项目要求配备合适的试验检测人员。
2、工地试验室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公司下达试验室机构成立文件和印章启用文件,工地试验室开始正式运行。
3、工地试验室运行期间,根据工程情况和试验室情况公司对工地试验室安排内审1~2次/年,内审主要依据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工地试验室按时向试验检测公司报送上月的生产质量月报。
5、工地试验室必须认真参加公司和其他外部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
第二篇: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大全]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贯彻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规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室真实有效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实际情况,湛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站(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公司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需要,在工程现场设置的临时试验室(如业主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试验室等)。工地试验室除了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公司及国家、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对公司负责;在业主单位的指导下参与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对业主单位负责。
四、公司负责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并对其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对工地试验室承担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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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工地试验室建设
五、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原则上由该工地试验室任职的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主任暂不能到岗的由指定试验室临时负责人负责。工地试验室建设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满足合同并符合有关的规定及业主的正当要求,因地制宜,勤俭节约;
六、工地试验室的地址选择。根据业主指定或工程现场具体情况选择交通运输方便,水、电(三相电)使用方便、行政管理方便的地址筹建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面积满足相关规定,并在选址时充分考虑,若工程进场前期由公司筹建组统一选址,应征得公司的同意。
七、工地试验室主任(或临时负责人)根据试验检测场地的具体空间情况,进行工地试验室的装修及仪器设备平面布置设计。相关的装修计划,报公司审核,由公司批准后进行施工建设;仪器设备平面布置报公司批准(或认可)后进行安装布置调试。
八、工地试验室主任(或临时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的实际需要,拟定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计划,报公司审批,由公司负责配置;需要新购的仪器设备由工地试验室向公司提出采购申请。补充的部分仪器设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后采购;大宗采购计划必须报公司,由公司统一采购,必要时进行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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