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推动乡村社会发展
——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尝试
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以下简称“新农村试验区”)地处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由广东省农业厅、国开行广东分行、清远市政府、佛冈县政府四方共建,2011年12月启动。新农村试验区成立以来,在整体规划、产业发展、体制创新、生态共建等方面做出有益尝试,取得一定突破,形成具有针对性与实操性的新农村建设“星之火i”模式。新农村试验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紧抓经济发展需求,以民为本,着力建立农民参与机制、制衡机制,塑造合格集体经济组织主体与市场合理对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尝试重构乡村自治,实现有效农村社会治理,以农村人、才、物的协同发展推动乡村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做实做活农村经济组织打造合格市场经济主体
打造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社,做实做活最基本经济单元。基于当地农村土地所有权在村民小组一级的客观事实,试验区着力以村民小组为基础,以农村产权确权到户为基础,推进农村经济组织向现代合作经济转型。试验区农户以土地入股成立农民经济合作社,农民经济合作社又在经济联合社框架下设立信用部、推广部、供销部等部门,在农村最基层打造经济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经济共同体,形成社员间多元化利益联结。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并激活现代生产要素。试验区注重培育并引进家庭农场、合作社、现代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发展品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引领生态农业发展,有效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与市场竞争力。试验区成立的新青年苗木合作社、大田农民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则在实现农村土地集约经营的同时,实现农民组织化。
成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农村经济组织新体系。新农村试验区成立投资与服务有限公司,并以此为连接,以数个、数十个农民经济合作社或农户为支撑,成立“新农村投资公司+现代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信用合作部会员”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实现网络化农业经营体系与组团式资源共享格局。
发展农民合作协会等社会组织,夯实发展的组织基础。在农民经济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构建起的农民经济组织体系之外,试验区鼓励农民按照地缘、业缘、趣缘等发展社会自组织,在管委会引导与参与下,发展多样化农民合作协会,促进农民的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促进新农村共建与共享
创新农民参与机制。新农村试验区通过产权改革固化农民的土地权益,通过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倍增。同时,通过新型专业合作社的建构,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
建立起多元利益联结体系,形成多种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将农民融入到现代化进程中。各种经济组织的打造,为农民提供了经济合作与利益诉求的多元平台和组织支撑,农民成为新农村发展的利益分享者和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
创新农民管理机制。试验区积极打造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与分配方式创新等加强农民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上采用“基本收益+福利”的方式,而福利的多寡则主要按照农户的信用积分考量。试验区运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平台,以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村干部管理积分、个人信息档案等方式,构建信息化、制度化、便捷化的农民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再将村务管理平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济合作社等系统联网,提升村务信息透明度。探索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力求新农村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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