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红头文件[定稿]
亚兴安字[2011]第46号
关于公布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的实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度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现予公布。
诸城市亚兴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五日
第二篇:工伤保险红头文件安全发〔2012〕10号★
关于发放《员工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部门:
安全处近期将《员工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制定完成,现将该制度发往蓝玻公司的各个相关职能部门,请注意签收。
江苏蓝色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处
2012年1月25日
第三篇: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失业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本规定所称工伤管理,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内、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生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工作。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各单位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安全监督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安全监督部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特别情况应在10日内完成报告手续。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监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由安全员或带班组长在当班到安全监督部登记(其他人员不准代替),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逐级报告领导,经领导签字、安全监督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办理工伤。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安全监督部经理签字、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批准。员工在作业场所因工负伤,所在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到安全监督部登记。超过规定时间,按迟报事故处罚事故单位当班带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各500元。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监部门或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准确记录有关技术数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鉴定后复工的,由鉴定委员会报名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
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伤鉴定,对鉴定确诊休息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不具休息的工伤应及时安排复工。
工伤复工员工要求重新住院及转院治疗,必须经鉴定机构鉴定,方可办工伤相关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工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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