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细则
******市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细则一、建立县级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模式
(一)确立公开主体1.县党代会;
2.县委全委会;
3.县委常委会;
4.县纪委全委会及常委会;
5.县委工作部门(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群众信访工作部等)。
(二)明确公开内容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投资等重要决策部署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县级党的地方组织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县管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规范公开程序1.制定目录。由县委组织制定《县级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确定的目录内容,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要经集体研究确定。
3.收集反馈。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处理后及时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4.归档管理。党务公开电子文稿和纸质资料档案实行统一登记、分类存放,确保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便于查阅。
(四)确定公开时限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党的有关政策法规,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工作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等。
3.即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工作,如评先评优推荐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五)完善公开方式公开方式的选择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3.通过单位局域网、互联网党务公开网站和媒体进行公开;
4.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进行公开;
5.通过其他适合的公开方式。
(六)建立保障制度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公开事项,可以公开的,县级党的地方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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