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单位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参与考勤人员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路政、运政固定上路稽查人员(不含坐班人员)可以不参加日常指纹考勤,以各自组织考勤为主,但要有考勤登记,以备督查。
55岁以上非领导职务(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或原任股级干部三年并在50岁以上人员,经本人自愿可不参与日常考勤。但本单位安排的中心工作、会议及有关活动必须参与且列入月奖励性绩效考核。
借出和派出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勤。
二、考勤处罚
(未完,全文共927字,当前显示2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