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门户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党务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公众、宣传财政工作;推动财政局门户网站建设水平,促进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加强财政与社会的沟通,实现网上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提供网上便民服务,推动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推进依法行政。特建立县财政局门户网站。
第二条为了确保财政网安全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财政网的建设宗旨是。宣传财政,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这一宗旨,网站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财政政策,及时准确发布财政工作措施,努力把网站建设成为内外联系的桥梁、交流经验的平台、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推进工作的载体、宣传财政的窗口。
第四条局信息中心负责财政网的建设、维护、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第五条财政网刊载信息主要由政务公开信息、党务公开信息、自主采编信息和媒体转载信息组成。
第六条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政务公开信息、党务公开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政策性事项:工资、社保、惠农补贴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
(二)程序性事项:财政工作有关程序、制度、纪律、规定,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制度,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及办事指南;
(三)决策性事项: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财政年度预算、决算报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大额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财政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资金预决算、资金使用以及投资评审情况等;
(未完,全文共1971字,当前显示61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