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主要职责包括
通过此次暑假社会实践我学习到财政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全镇财政收支活动;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征收农业税、特产税;对各项预算外资金进行监管;拓宽理财领域,培植新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积极筹集各种资金,开展财政信用,支持生产和事业发展;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财政所的岗位设置包括预算管理组,农财农管理组,综合内勤组,社会事业组,财政监管组。
预算管理组分设总预算会计,预算外会计管理,政府采购。
农财农税管理组分设支农资金管理,农税管理。
综合内勤组分社经费会计、出纳会计、票证管理、综合内勤。
社会事业组分设文行城建管理,社会保障管理。文行城建管理工作包括文行、城建部门预算,项目库、财务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包括民政、社保及八项实事财务管理。
财政监管组分设财政监管,会计管理。财政监管工作包括财监、审计、行政执法、内审。会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培训、财务辅导,会计基础,周转金,企财及中心(水利、计生、园区、三产、协会、水厂等)账务核算及稽核。
这段时间以来,除了见证目前乡镇机关的良好形象外,我也做也实践计划内的工作,也参与了部分财政所内部相关的工作。主要涉及过的工作包括:卫生工作,服务来访人员、打印复印,电话接听,处理文字档案,整理书报杂志,参与了部分账务资料的整理、归类、装订、归档,财政财务软件的了解和学习等等。在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让自身的知识得到了深化理解和运用,提高了动手实践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从实践中增长了书本外的知识和技能,也得到也一些新的启示和收获。
经过这次社会实践,在财政所的实习,在各方面知识和能力都有了提高,特别思想意识上有了提高,工作态度上有了改观,为今后的参加社会工作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准备。
第二篇: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规党纪,以及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负责调查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省级垂管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司局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等。同时,《意见》还提出了8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的监督权限。派驻机构专门履行监督职责,有利于聚焦主业主责,体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和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都明确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中央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做出的重大改革。近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改进派驻统管,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职能,深化交流协作、凝聚监督合力,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指导协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等举措,使派驻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更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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