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十五”期间,江北区综合经济连续保持快速增长,城乡一体化进程高速推进,都市工业蓬勃发展,但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和大量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处于多发期。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
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近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每年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00件左右,成功率都在97以上。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疑难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网络体系健全,组织建设规范化
至2005年底,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225个,人民调解员838人。(1)建立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8个镇、街道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统一落实了办公用房,牌子、公章和政务公开内容。明确了镇、街道调委会的工作范围,即负责调解本辖区内村、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村、跨单位的民间纠纷。每年,庄桥、洪塘街道人民解调委会员主动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占全街道的70以上。(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8个。其中,街道社区调解委员会都聘用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及时有效化解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物业管理等常见性、多发性、易激化性民间纠纷的调解。(3)积极稳妥地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区域性、行业性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调委会49个;事业单位调委会3个;行业调委会5个;在江北区消费者协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江北区总工会建立了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保障企业的改革进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化解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解决企业与周边地区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4)其他调委会12个。包括联片调解组织、学校调委会、集贸市场调委会等。(5)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小组、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在设置调解小组、调解员或信息员上是以自然村(片)、车间、工区为单位设置调解小组,以生产组、楼院为单位设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信息,保证信息的畅通,是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的基础。目前,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
二、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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