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凤镇调委会先进事迹
游凤镇是周文化遗址的文明古镇,位于武功县西北角,地处武功、扶风、乾县三县交界处,漆水河纵贯南北,地形两塬夹一川。全镇辖13个行政村,56个自然村,93个村民小组,14所中小学,总户数5200户,人口2.3万,耕地3万亩。
近年来,游凤镇调委会在镇党委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特别是调委会基本职能得到了认真落实,各类矛盾纠纷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从而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和谐基础。
一、建立健全了调解组织网络,做到了镇村两级组织、制度、工作的落实
一是根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及时调整村调解委员会,由8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人,主任由游凤司法所长兼任,委员由司法干警和综治办成员兼任,受理调解本镇范围内发生的纠纷。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和调解民间纠纷;二是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纪守法;三是协助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四是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村组信息员制度,信息员由村主任和各组长组
1成,负责排查掌握、反馈矛盾纠纷信息,做到了早发现、早调处,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二、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队伍建设
游凤镇调委会8人中,调解员均为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调委会成员能按时参加县、镇调解员培训班,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并且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所想。为广大群多众办好事、实事,在群众中威望很高。同时,通过专业学习和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质量和效果。
三、建立建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调委会组织每月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隐患1-2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民间纠纷的集中排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和预防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能化解的及时主动化解,不能解决的如实有关部门报送,力争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四、注重工作方式方法,规范调解程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调解员介入快、调处快。游凤镇近年来矛盾纠纷因预防工作机制健全而大量减少,但是一旦发生纠纷调解员会第一时间赶到矛盾纠纷现场,及时调解纠纷,预防纠纷激化和转化工作,也为调处工作创造条件。调处工作克服了拖拉现象,更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的影响,既方便了群众,也赢得了群众的
信任,群众有了纠纷便去调委会寻求调解。
二是调委会积极动员村内德高望重的老人、退休干部、老教师、致富能人来担任纠纷信息员和义务调解员,有时主动邀请当事人的知心朋友、亲人参与调解,来减少纠纷的调解难度。从而提高调解成功率和调解质量,也为督促双方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提供保证。对于一些有可能造成伤害和现实危险的突发性纠纷,调委会主动与游凤派出所取得联系,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是把法律宣传贯穿于民事调解的全过程。调委会在民事调解中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使纠纷当时人和旁听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不但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也有效地预防了类似纠纷的再发生。
四是在民事调解中坚持法治与德治宣传相结合。村调委会在民事调解中,注重依法调解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重视道德规范,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人的良知,用基本的道德观念去规劝、疏导和教育来达到依法化解纠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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