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按照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安排,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落实,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领导小组,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主任郭洁、财政所所长、民政助理、司法助理员、派出所负责人、劳保所所长、安办主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二、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建立健全调解矛盾的各项制度。制度按要求上墙,落实工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乡财政安排1.5万元资金作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对个案实行补贴,按照案件的情况分别给予一件50元、100元、150元、200元的补贴,激励矛盾纠纷及时调处机制。各村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调解小组组长,其余村三职干部为成员,各村落实调解室,有吊牌,制度上墙,记录完整。
三、2009年共发生矛盾纠纷73起,乡村共受理73起,73起矛盾纠纷通过乡、村调解人员的努力,反复做工作的情况下,全乡73起纠纷全面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没有因矛盾纠纷引起上访,没有因矛盾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没有因矛盾纠纷造成社会不稳定。调解矛盾纠纷实行三三制的原则,由经济社首
先调处,经过三次调处不好的由经济社向村调解委员会申请,再由村调解委员会调处,村调解委员会经过三次调处不好的,又再向乡调解协调中心申请,再由乡调解委员会调解,最终达到调解的目的。
四、在大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村一级调解委员会反映,按照大调解的要求程序和要求材料多,不适宜基层调解,应该简化一些程序和材料。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2009年12月31日
第二篇:开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构为重点,以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和突破。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1件,调解成功225件,调解成功率达93.4%。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开发区把‚大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迅速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开发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委领导任副组长,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并专门安排了两间2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做到各项制度和挂牌及时上墙。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也都相应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在工作上与开发区‚大调解‛协调中心相互协调配合。各项组织机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使开发区逐步形成了上下贯
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网络体系,有利于及时快捷地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调解人员
为避免当事人‚申诉无门‛,开发区‚大调解‛协调中心由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遵循‚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原则,负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工作。同时,开发区还聘请社区(村组)信息员,及时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保证了信息的灵敏、畅通,确保了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三、组织参加调解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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