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先进事迹[共5篇]
第一篇:司法所先进事迹南古镇司法所事迹材料
近两年来,南古司法所在县司局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所长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南古镇的中心工作,结合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全所干警团结协作、清廉自律、锐意进取、依法行政,有效地维护南古镇的社会稳定。主要绩效是:
一、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树立新形象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扎实开展了“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并突出抓了“五个三”,即突出三个重点:提高认识、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强化三项教育:作风建设年、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政法队伍建设年;开展三项活动:争创人民满意活动、法律进万家活动、送法下乡活动;抓好三个结合:军警联合、警民联合、警企联合;做好三项工作: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同时,我们要求每一名干警严格遵守临沂政法干警“六不准”和临沂市司法行政干警“八条行为规范”,积极为民谋利、为民办事,努力做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由于我们以清晰的工作思路、立说立干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的工作姿态顽强拼搏,积极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南古镇司法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司法所称号。
二、强化基层基础,筑牢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是农村保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从基层基础抓起,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首先,建立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临沭县人民调解制度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争取了镇财政拨款近万元,建立了水平较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高标准的调解庭,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其次,强化了村调委会建设,充实配强人员。统一了调委会的标牌、印章、标志、徽章、调解规程,统一使用格式文书,实现了规范化管理。第三,健全了街道、村、厂企、学校调解小组、“十户三员”组成的矛盾调处信息网络。在原有150名民间纠纷信息员的基础上,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新增加了200多名信息员。并在辖区企业、学校建立了调解组织,配备了人民调解员。不断完善和扩大的信息网络,真正起到了“千里眼,顺风耳”作用,使众多民间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去年,村、厂企和学校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民间纠纷87起,没有一例激化或升级。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为保证调解工作质量,我们重点在调解队伍的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司法所坚持每月利用例会,以会代训,给村、企调解主任上思想教育课,使他们树立从事调解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去年9月份,组织16个村的调解主任参加了培训班,之后,我们司法所又分3期对辖区内63名调解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依法做调解工作的水平。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我们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社情民意分析、排查与治理、纠纷管辖、纠纷督办等制度,在各级调委会建立了例会、学习、请示汇报、纠纷排查、登记、统计、评比奖惩等制度。制定了调解主任百分考核办法,年终严格考核,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向各村进行通报,从而有效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辖区调解网络运转正常,反应迅速,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三、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未完,全文共9699字,当前显示13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