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国土资源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土地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2年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和凤山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土地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局调处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标准,突出抓好重大纠纷案件调处,切实减少矛盾纠纷的复发增量、矛盾纠纷的跨年存量、群体事件发生总量。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
凤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调处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我局土地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烈勤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万恒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发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祥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罗云辉调处股股长
陈忠豪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罗剑峰凤城分局局长
莫江兰乔音国土所副所长
杨秀俭长洲国土所所长
邓华平乐国土所所长
韦联波金牙国土所所长
王功勇规划与耕保股股长
黄秋香地籍与利用股副股长
黄嵩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宏炳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张宗军矿管与地环股副股长
陈忠督察员
土地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土地纠纷调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处股。王万恒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分管领导,
负责日常的矛盾纠纷调处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为罗云辉。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30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学习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文件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至11月30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大会战,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结案率达到80%以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探索长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整合调处工作资源,提高调处工作能力。
(三)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调处股和各乡国土所、分局要对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地总结,找出具有国土特点的工作亮点。
五、职责任务
责任领导:王万恒,责任人:罗云辉。
主要职责:
1、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调处股除调处股负责调处局指定办理的案件外,国土所、分局负责调处本辖区内发生的调处案件。
2、调处股调处股制定和完善信访接待制度。
3、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矛盾纠纷
排查,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将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领导、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4、调处股负责属于局调处的案件的调处工作,指导国土所、分局以及各股、室、中心、大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好局指定的案件诉讼工作。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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