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建设法制财政,实现依法理财,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财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此,必须加快财政立法,健全财政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和完善财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确保财政行为规范化,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财政法制建设上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公共财政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自身建设的需要,对照财政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把财政法治建设与整个财政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着力解决财政管理过程中不依法、不规范的问题。因此,财政部门要切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的实践中来,要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升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程、推动“四位一体”财政管理体制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财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开展财政法制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要求,并强化指导、监督,扎扎实实地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二是健全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事关财政工作全局,是一项重要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持不懈地推进,才能取得成效。因此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把财政法制建设纳入财政工作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
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花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要健全财政法制建设的领导机构,各级财政部门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辖区财政系统的法治财政建设和目标考核工作,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责情况掌握、工作协调、检查指导、目标考核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法治财政建设顺利开展。
三是努力形成财政法制建设的合力。加强财政法制建设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财政法制建设的合力。要充分发挥内设各科室财政法制建设的主体作用,通过建立工作责任制,把财政法制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工作环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使财政法制建设的各项要求成为各股室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范。要建立县财政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台帐,作为行业评价的基础资料和重要依据;要结合条线工作考核和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通过局务会议,实行民主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符合实际。同时财政部门要主动接受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监督,多汇报、多沟通,确保财政法制建设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
四是创新财政法制建设的工作措施。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是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一项新举措。同时财政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多的是要靠我们自己的研究、探索和不断完善。目前的指标是阶段性的,今后要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不断进行调整、完善。因此,财政部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加强财政
法制建设的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对前一阶段财政法制建设情况经常回头看,细致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炼、提升,努力形成财政法制建设的工作规律和长效机制。
第二篇: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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