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庭以调解促稳定
xx县人民法院xx法庭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倡导调解结案,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在自愿、合法和快捷的前提下,突出诉前、庭前、判前的调解作用,成效显著。上半年该庭审结民事案件107起,调解案件75起,调节率为70。
该庭针对诉讼双方当事人一般矛盾教深,不熟悉
法律知识或听信别人的误导等情况,在庭审中及时、适当全面的诠释法律,查明案件事实后,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判前调解。做到审判员调解与人民陪审员调解相结合、说理与讲法相结合、依法维护和合理让步相结合、庭前调解与庭下调解相结合、法律规定与道德标准相结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对一些争议标的较小、事实清楚、当事人又自愿庭前调解的案件,(请登陆政法秘书网)采用简易程序做庭前调解工作,大大提高了法庭的工作效率。今年上半年,该庭庭前调解结案30余件,平均审限在7日以内。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此外,该庭还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开通了法律咨询热线,积极参与当地镇政府开设的“信访超市”,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纠纷动态,协助当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收到良好效果。上半年,该庭帮助化解诉讼外纠纷达60余件。
第二篇: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庭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诉信访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调解意识,讲究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逐渐摸索出了一套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有力地指导了人民调解工作。
一、制定方案
认真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推进支持和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促进我辖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改革发展,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二、具体措施
(一)对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做到“三明确”。
1、明确指导原则。要求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指导要依法进行,不得越位。即只能针对一般性法律问题、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指导,不得直接介入正在进行的调解个案,或对个案的具体处理发表意见。
2、明确责任。我庭指定了某人为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确定了具体的联系人及联系乡、镇,要求所联系乡镇的人民调解员在对个案调解过程中碰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
3、明确工作日程。要求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安排二次到所联系乡镇司法所指导工作,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所联系乡镇专职调
解员来集中参加典型案件的庭审及调解观摩。
(二)建立庭与所两级联系制度。
由本院的法庭与各自确定联系的各乡镇司法所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主要任务为:对人民调解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接受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咨询;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公开开庭的案件审理;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并上报院办汇总;收集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典型民事案例以供学习借鉴;根据总结针对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以帮助所联系部门或社区、村委会查找涉法及规章方面的漏洞。
(三)开通法律热线。
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庭开通了法律热线,由人民调解员具体负责热线电话的接听,可预约接受人民调解员的咨询,预约到所联系点进行业务指导,树立起尽心尽力的服务思想。
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便利当事人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使法庭的各项工作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案件质量、办案效率、社会满意度都有所上升,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树立了人民法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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