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调动管理制度
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
车辆调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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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公司车辆调度管理,保证车辆安全、经济、有效运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安全、经济、合理使用车辆,分级负责。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小车班车辆调度。
四、车辆调度规定
(一)坚持从安全、经济高效和有序运转出发搞好车辆调度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等各项工作的用车需要。
(二)车辆调度的原则
1、车辆调度必须首先做到安全用车的原则,车况及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状态。
2、车辆调度应做到经济、合理的使用原则,该用时用好,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能合并调运的,不分开进行。
3、分级负责。根据车辆类型及使用范围实行分级调度、分级管理。
(三)车辆调度的职责权限
1、公司非生产、非工作用车及驶出宜宾市区外的生产、工作用车应经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副总经理)有权在工作需要时直接调用小车班的车辆,但事后应尽快通告总经理工作部。
2、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副主任)对车辆的调度负管理和协调责任。
3、宜宾市区内的生产、工作用车,且用车时间不超过半天的,可由用车部门(单位)负责人联系小车班,由小车班调度协调安排。
(四)车辆调度的办理
1、正常情况下,首先由用车单位提前1天提出申请填写派车单,部门领导和分管公司领导签字,总经理工作部接申请后,按职责权限签署调度意见交小车班班长(副班长、调度)。小车班班长(副班长、调度)调度通知要求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并留存派车单备考。
2、突发性用车办理。用车单位应通过电话向总经理工作部提出用车申请、总经理工作部接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度意见、电话通知小车班班长(副班长、调度)。小车班班长(副班长、调度)根据调度通知要求安排车辆,之后应及时逐级补办派车单。
3、遇有特殊情况,如生产抢险、员工伤病抢救等,用车单位可口头向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副主任)申请,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五)禁止用车单位超出申请用车范围使用。
(六)非生产(工作)用车,用车单位(或个人)应承担油费、过路(桥)费及驾驶员出车费,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五、批准及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部门
本规定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
附件1:
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小车班派车单
20年月日
第二篇:车辆管理制度宜昌骏王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促进节能降耗,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机关及各下属企业。
二、职责
集团办公室主任对机关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调度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企业对企业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负具体领导责任,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及各下属企业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制度的检查和考核。
三、派车原则
根据公务的先急后缓原则,合理、集中调度车辆,严禁公车私用。
(一)渔关至宜昌,渔关至武汉,渔关至五峰县城交通便利地,原则上坐客车,确有急办公务的,办公室请示领导后派车。
(二)到马渡河、煤矿等交通不便地,可考虑派车,但应相关部门核准后集中安排。
(三)特殊情况要派车,报董事长批准。
四、上岗及调度
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竞争上岗。
(一)集团公司机关所有车辆实行一司机一车,固定专人驾驶。集团公司小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主要领导执行公务使用;特殊情况调用车辆,经请示董事长同意之后,再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二)车辆调度实行出车通知单制度,出车通知单由办公室填发,驾驶员出车实行“两证一单”制度(驾驶证、行驶证、出车通知单),做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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