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盘锦调查队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2011年第18期
单位: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
盘锦调查队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为全面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法宣传的相关精神,完善盘锦调查工作法制化程序,促进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调查工作义务,从源头确保调查数据质量,近日,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召开由全体队员、城住户辅助调查员和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会议。
会上,盘锦调查队纪检组长宁静就《统计法》中规定的调查队的职责和调查对象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各专业特点对各项业务辅助调查员进行了综合法制培训,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加强《统计法》理论学习,强化理论应用。要求全体队员和调查员以及企业统计人员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强化样本对象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依法统计,依法调查。
二、加强调查员自身素质建设,强化依法统计工作。要求调查员会后系统学习《统计法》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切实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将依法统计融入到统计调查工作的每个细节里,全面提高数据质量。
三、加强样本对象法制意识,强化数据报送质量。要求样本对象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按时准确报送报表数据,并做好报表留存,建立台帐等相关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签发人:朱玉辉
撰稿人:魏海超
日期:2011年5月26日
第二篇:统计系统调查队综合调查工作总结2012年,在总队领导和上级业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潍坊调查队制定多项措施,加强分析、信息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综合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队情况汇报如下:
一、潍坊调查队综合调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潍坊调查队自建队以来就高度重视综合调查工作。队领
1、综合协调、管理本队政务;承担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等工作。
2、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
辑发行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
3、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调查;组织实施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等有关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4、组织开展主要畜禽监测工作。
5、协助队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6、完成总队人事处布置的各项任务。
7、完成总队布置的各项专项调查任务。
8、完成上级业务领导和本队领导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二、分析研究开展情况
三、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职能,鼓励统计信息的撰写,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统计信息的采用率,我们制定了多项措施,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队领导具体抓重要信息和分析研究工作,并成立了统计信息考核小组。领导小组由队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科室全年的信息报送和被采用情况进行考核、奖励,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注重学习,提高认识。我们多次召开队务会议,认真学习宋志申总队长对山东调查队系统分析研究和重要信息工作提出的三点要求,学习总队下发的两个考核办法,教育全队干部不断提高对搞好重要信息和分析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重要信息和分析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信息上报规范。凡上报总队的信息,上报市委、市府信息科的信息,必须经队分管领导审签,并在正文后标注签发人、撰稿人、撰写日期和联系电话,由专人负责统一上报。发往报刊、电台等其他媒体的信息,须经队分管领导审阅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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